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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開放大學留學生管理制度
來源: 發布時間:2016-07-09 點擊數:

北京開放大學留學生管理制度 

法規與校紀

1.外國留學生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、法規,不干涉中國的內部事務,不做任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情。

2.外國留學生應尊重中國的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,尊重其他國家學生的風俗習慣,尊重教師和學校的工作人員,團結同學,不做侵犯他人權益的事情。

3.我校尊重外國留學生的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,但不提供舉行宗教儀式的場所。外國留學生在中國境內進行宗教活動必須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的管理規定》。

4.外國留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與紀律,自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。

5.外國留學生不準私自在校園內散發、張貼宣傳品、印刷品,不能自行放映電影或舉行各類集會、舞會,不得在校內進行廣播活動。

6.學生在校學習期間,嚴禁賭博、販毒、吸毒,不得酗酒、打架斗毆、打擾他人。

7.違反以上規定者,我校將視其情節輕重,分別給予警告罰款、勒令退學等處分。 

學籍管理辦法

入學與注冊

1.我校每年九月初和三月初開學,留學生應在開學前一周內到留學生辦公室辦理報到注冊手續。

2.新生報到注冊時應交驗本人護照、錄取通知書、《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》(JW202表),提供5張(2寸)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。

3.學生報到與注冊時應繳納一個學期的全部費用,包括學費、教材費。在學校公寓住宿者還須交納住宿費。開學后因學生個人原因提出退學者,恕不退還學費。

4.學生報到與注冊時應參加分班測試(零起點除外),然后領取課表和教材。

考勤

1.留學生應嚴格遵守學習紀律,按時上課;不遲到,不早退,不曠課。因病、因事不能上課者,應向留學生辦公室請假。獲得獎學金的學生,出勤率必須達到80%以上。

2.學生缺課超過每門課程的四分之一時,取消其參加該課程期末考試的資格。

3.留學生應按中國的節假日和學校規定的寒暑假放假。

證書

留學生學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課時,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者,方可取得結業證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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