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教育委員會
京教函〔2017〕418號
北京市教育委員會
2016年度部門決算的批復
北京開放大學:
你單位報送的2016年度部門決算收悉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》和《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批復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的函》(京財教育〔2017〕1651號),現批復你單位2016年度部門決算如下:
一、核定你單位2016年度全部收支的上年結轉和結余0.00元;本年收入178680122.21元;本年支出187933708.18元;本年收支結余-9253585.97元;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2462832.51元;結余分配4630368.98元;年末結轉和結余8578877.56元。
二、核定你單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上年結轉和結余0.00元;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89577782.26元;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84272444.67元;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年末結轉和結余5305337.59元。
三、核定你單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上年結轉和結余0.00元;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.00元;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0.00元;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末結轉和結余0.00元。
四、核定你單位2016年度財政專戶資金上年結轉和結余0.00元;財政專戶資金本年收入69008751.98元;財政專戶資金本年支出69008751.98元;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.00元;結余分配0.00元;財政專戶資金年末結轉和結余0.00元。
五、各單位要根據市財政局《印發<關于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務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京財會〔2014〕2723號)要求,按期做好內部財務信息公開工作。同時,市屬高校應按照市教委《轉發教育部關于做好高等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財〔2013〕4號)要求,在10個工作日內按期主動公開批復的單位決算。
附件:1.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批復表
2.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批復表
3.2016年度財政專戶資金收入支出決算批復表
北京市教育委員會
2017年8月22日